劉伯恩被法院裁定仍是馬偕醫院董事長。(資料照)

2018-03-06 13:08

〔記者吳欣恬/台北報導〕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今年1月16日決議暫停馬偕醫院董事長劉伯恩職務,但劉不服,委託律師提出「定暫時狀態之處分」、請求確認董事長身分。台北地院上月27日已作出裁定,明令「禁止相對人行使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馬偕醫療財團法人代理董事長職權」,意即,劉仍具董事長資格、代理人選蔡國明無法行使職權,本案仍可抗告。

馬偕院董事長劉伯恩指出,目前尚未接到通知,都是委託律師處理。對於裁定的結果,劉伯恩強調,自己做事都是依法,發生爭執的時候就是用國家法律作裁決,如果自己有問題的話會順服,沒問題的話,就應遵守國家法律的裁決,他也忍不住感嘆,這些過程真是發生「很多無奈的事情」。

劉伯恩也說,自己身為基督徒不會看輸贏,是看對錯。輸贏不是目標,對錯才是核心價值。他常捫心自問「我到底錯在哪裡?」他說自己為馬偕盡心盡力,被指控掏空太污辱人。

原定2月1日召開的馬偕醫院董事會因故未召開,劉伯恩說,這些爭議說來話長,博客來網路書店博客來法律怎麼走就跟著走,何時再召開董事會,會再參考律師建議。但劉強調,該處理的院務都仍會處理,不會因為召開董事會而耽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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