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博客來網路書店拍到逢甲翻車伯偷到現金、塞入褲袋的畫面。(記者張瑞楨翻攝自臉書)

2018-03-29 16:34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逢甲商圈有個被戲稱為「翻車伯」的「網紅」,他的家境不差,卻以翻開機車置物箱偷竊為樂,被警方依竊盜罪移送37次,但每次都因年事已高輕判,檢察官也不想聲請羈押他,每次犯案「抓了就放,放了再犯,再犯又抓,抓了又放」,翻車伯被抓後2、3天又現身街頭行竊,警方也對他頭痛萬分,網友則直呼「台灣法律已死」!

翻車伯偷竊的畫面屢被路人拍下,張貼到臉書各社群,提醒民眾注意,昨天(28日)他又在逢甲商圈翻機車置物箱行竊,再度被路人拍下貼到臉書「爆料公社」,網友質疑,他為何每次被捕後2、3天,又能現身街頭行竊?

台中市警局第六分局西屯派出所指出,翻車伯是76歲李姓老翁,住在逢甲商圈旁市價600萬元以上的公寓,家庭狀況不差,卻經常偷竊,最常在逢甲商圈犯案,偶爾也會到台中車站或朝馬轉運站行竊,他偷竊時不躲藏,也不遮掩,卻也不會惡意破壞機車,都是翻開機車置物箱偷取錢財物品,包括昨天的竊盜案件在內,老翁總計被警方依竊盜罪法辦達37次。

西屯所說,老翁年齡大了,檢察官不願聲請羈押,被捕很快就獲釋,法官也不願重判,每次都判處拘役或易科罰金,繳錢就沒事,老翁自恃年長不會被重判入獄,一再行竊,警方除了法辦並再三勸導,也無其他良策。

依據網友上傳的畫面,老翁去年4月與8月,在逢甲商圈偷竊機車置物箱財物時,被路人拍下2次,去年12月12日與23日又兩度被拍到行竊,堪稱「網路紅人」,網友對這種「抓了就放,放了再犯,再犯又抓,抓了又放」的荒唐現象,抨擊「太誇張了」、「台灣法律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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