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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7 18:32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的蔡姓副研究員,負責「台灣原住民的社區脆弱性與健康研究」及「社會研究」計畫,2014年間聘用蔡姓學生擔任研究助理,負責收集、整理文獻資料及執行研究計畫,期間蔡生有4個月未從事研究計畫仍請領10餘萬元薪資,遭人檢舉,士林地檢署調查後,依偽造文書罪將蔡姓副研究員及蔡姓研究助理予以緩起訴處分,分別向國庫支付3萬、2萬元。

蔡姓社會學博士目前除了是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副研究員,還是台大社會學研究所兼任副教授,曾獲台灣社會學會雙年度最佳博士論文,研究專長為醫療社會學、文化社會學、質性研究、影像與社會介入,念博士班時曾導演台灣第一部探討醫療糾紛的紀錄片「病房85033」,在多項影展參展並得獎,之後曾赴美訪問。

蔡博士依中研院相關研究計畫預算,聘用台大社會系碩士班蔡姓男學生為研究助理,雙方簽署「中研院社會研究所勞務承攬契約書」,約定蔡生分別自20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每月薪18000元)、同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止(每博客來網路書店月薪25620元),協助蔡博士負責的「台灣原住民的社區脆弱性與健康研究」及「社會研究」計畫的收集、整理文獻資料及執行研究計畫等勞務工作。博客來網路書局

詎料,蔡生忙著參加太陽花學運,及個人論文,不僅5、6月份未從事原住民研究計畫的勞務工作,10至12月間,每月僅1至2次、每次約3小時向台大借閱紀錄片協助研究計畫,卻未達每月160小時的勞務時數,但蔡博士仍指示行政助理製作不時收入(支出)憑證、工作紀錄表,蔡博士相關文件的驗收或證明人、計畫主持人欄位蓋章,逐級呈核向中研院辦理請款及核銷作業,薪資匯入蔡生帳戶後簽收,涉嫌溢領薪資10萬多元。

蔡博士辯稱,蔡生自2010年就擔任她的兼任助理,況且2012年間她和蔡生及台大國發所張老師曾一起從事蘭嶼核廢料初期資料收集,雖然蔡生2014年3月下旬起,陸續忙於學運、論文,導致工作量不足,但她之後曾詢問蔡生是否從事蘭嶼田野調查研究,若不能,則將用蔡博客來主動交還的溢領薪資另聘其他助理。

蔡生則辯稱,2015年9月間老師曾告知當年的工作量未達標準,不應請領那麼多薪資,清算後隔年3月13日先傳電子郵件給蔡「本週有事要去中研院一趟,想順道去拜訪老師,將之前的經費一併還給老師」,並將溢領11萬1324元主動交還,但老師又將錢交還,希望他能協助進行蘭嶼田野調查研究,相關費用從中扣除。

不過蔡生再次因參加GRE及托福考試等因素無法前往,保留薪資又沒做事,廉政署接獲檢舉以貪汙罪、詐欺取財等罪移送,檢方調查後認為,蔡姓師生並未將溢領款項佔為己有,不構成貪汙,但因工作紀錄上的簽章,認定涉犯偽造文書,考量薪資已經歸還中研院,犯罪情節輕微,予以緩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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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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